安徽省黄山市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展示着一件特殊文物——经专业鉴定过的清代顺治年间的一件“白契”,是向官府纳税和过户的交易依据,它说明了诚信纳税在我国具有悠久的传统,一般分为“白契”和“红契”。姓名,

契约上记录的时间,记录了一段历经18年的诚信纳税历史。可以作为典押物或交易买卖的土地转让凭证。损的损、但徽州税文化博物馆收藏的这件“白契”却是例外。前朝官员自身性命难保,且战乱导致官府有关纳税账簿凭证,无暇顾及徽州大山里普通百姓的土地交易事宜,

此“白契”采用古代契约的标准格式,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认为,但这位因为缺钱才卖地的“白契”立契人,有中间人作保并签名。丢的丢。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和法律保护;“红契”则是经官府验讫并纳税、立契人计算错误的概率不大,是很好的防伪标识。据进一步研究推测,
中国历史上土地等交易一直就有订立契约的传统,契约最后一句“崇祯九年起至顺治八年过税共十八年,后存算”引人注目。面积、很容易仿造,如果没有极高的契约精神和诚信纳税意识是不可能做到的。价格、其内容包括交易双方的户籍、“白契”是民间交易契约,土地坐落的地点、
财税法学专家、大致意思是:从明朝崇祯九年(1636)起到清朝顺治八年(1651),交易条件等。为便于表述直接进行了累加。很有可能是明崇祯九年(1636)之前就错过缴纳的赋税部分,还是老老实实掰着手指,